用途:染髮
許可証字號:衛部粧製字第007902號
出廠日期:標於盒底;保存期限:三年
用法:將染膏和雙氧乳置入非金屬碗中
混合(比例1:1) ,留置髮上30-45分鐘
後以清水沖洗乾淨。
重量(容量):100ml
主成分(W/W):
Ammonia Water (25%) 6%
p-Phenylenediamine 1.8%
Resorcinol 0.5%
N,N-Bis(2-Hydroxyethyl)-p-Phenylenediamine Sulfate 0.5%
2,4-Diaminophenoxyethanol HC1 0.01%
其他成分:
Cetostearyl Alcohol、Mineral Oil、Polyoxyethylene lauryl ether、
Glyceryl Monostearate、Mink Oil、Stearyl Trimethyl Ammonium Chloride、
1,2-Propanediol、Etidronic acid、EDTA-2Na、Sodium Sulfite、Perfume、
Henna Powder、Purified Water
※需與二劑1比1調和使用,用於人體時主要成分比率為2分之1。
批號:AB1320
染髮劑注意事項
一、染髮應遵照下列注意事項以策安全
(一)除非必要,應儘量避免染髮
(二)染髮後請使用大量水沖洗頭皮
(三)染髮時應戴手套
(四)使用前請詳閱說明書
(五)不可以同時混合不同廠牌之染髮劑,因這麼做可能會造成無法預知之傷害
二.使用前之注意事項
(一)染髮前必需先做皮膚測試
1.將手腕內側或耳朵後面用肥皂清洗後,以脫脂棉輕拭
2.然後根據染髮劑之混合液測試數滴
3.取測試液數滴塗抹於清洗之皮膚,其大小如十元硬幣,使其自然乾燥,48小時內不得觸摸
4.皮膚測試48小時內如有皮膚搔癢紅腫或異常刺激等發生,應立刻用水清洗,且不得進行染髮,48小時後確定測試部位皮膚無任何異常現象發生,方可開始進行染髮
(二)有下列情況者不得染髮
1.皮膚測試後,發紅起水泡
2頭頸臉部有發腫、受傷或皮膚疾病
3可能懷孕或確知已懷孕婦女
4婦女每月生理期產後病中或病後回復期等特殊情況
(三) 具有特異體質腎臟疾患或曾患有血液病患者,使用前應先向專科醫師洽詢
三.染髮時操作上之注意事項
(一) 洗髮時應避免藥液洗髮液流入眼睛,萬一不小心流入眼中,應立刻以水沖洗並迅速去看眼科醫生,絕對不得自行使用眼藥
(二) 染髮時應儘量避免染髮液沾到頭部或頸部皮膚該部位若不慎沾到染髮液,請立刻用水洗淨
(三) 染髮劑不得使用於染眉毛、睫毛、鬍子或身體其他部位之毛髮
(四) 剛修臉或剃臉後,不得染髮
(五) 每次用後均應徹底洗手
四、其他注意事項
(一)染髮後若有發腫等異常現象發生,應立刻洽詢皮膚科醫師,且不得用手觸摸該等部位
(二)染髮一星期前後不得進行冷燙
(三)產品應放置孩童伸手不及之場所儲存,禁止用於食品
(四)請由專業美髮人員操作使用
五、保存方法
請置於陰涼處,避免陽光照射